浙江理工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897年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而创办的浙江蚕学馆,是中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浙江高等蚕桑学堂。辛亥革命至解放前夕,学校几度易名,坚持办学。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招生信息
学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省份:浙江
学校层次:普通院校;
学院名称: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名称:会计
专业代码:125300
专业类型:专业型
招生类别:None
调剂招收人数:
专业及招生详情
研究方向:
我校部分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可接收调剂生源,欢迎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学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3月下旬(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见招生学院网站)。
3.调剂办法: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调剂考生按要求登录填报志愿,按流程完成调剂。